12月23日,区政协召开四届十七次常委会议,会议决定于2020年1月2日-4日召开政协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协商通过了政协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委员会干部人事任免建议方案;协商通过了政协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届中调整建议方案;协商通过了政协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委员会增设界别的建议方案;审议了《关于召开政协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及日程(草案)、议程(草案);审议了政协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审议了政协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和政协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协商通过了《关于表彰区政协2019年度“四优一先”的决定》;通报了政协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联组讨论安排;通报了2019年度政协委员爱心基金管理使用情况。
就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集中精力开好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薛建南提出三点意见:
一、结合政协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要切实提高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性,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努力为“中国之治”贡献力量。
二、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使命担当。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认识上更高一层,在领会上更深一步,在落实上更快一拍。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开好新北区政协四届四次全体会议。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要求,要把推动双向发力作为主要任务,要把做好服务保障作为职责使命。
章俊、孙永华、陈志清、邹莹、曹慧等常委就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提出修改意见。
区政协主席薛建南,副主席杨光、秦佳、李小平、徐红,党组成员许岳华及28名常委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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