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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我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  字号:〖
 

区政协港澳台侨与民族宗教委员会反映:目前,“村账镇管”作为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新模式已在全省普遍推行。即各村设一名报账员,由镇经管站或财政分局的工作人员代为记账核算。部分镇对于村务开支票据的报销,通常由经办人、报账员、村级组织负责人审签后,流转到记账人员、记账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处审签,最后再由镇长履行“一支笔”签字制度。这种制度,对

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开支,特别是非生产性支出起到了积极作用,保障了村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但也存在一些不妥之处。

1、模糊了概念。《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各单位会计的法律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务支出由镇长履行“一支笔”签字制度,模糊了“单位负责人”的概念。

2影响责任界定。对村级组织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由于每笔支出最终均由镇长审签,这往往成了村支书、村主任等相关责任人推卸责任的借口,影响了审计人员对其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客观评价和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责任的准确界定。

3、易流于形式。按照职责分工,镇长一般主持镇全面工作,需要管理的日常事务既多又杂,管辖的村、社区数量也较多,要求镇长对每笔村务开支进行审签,会牵涉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容易导致“一支笔”签字制度流于形式。

对此,就提升我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提出如下建议:

1、明确责任主体。正确理解、规范实施“村账镇管”制度,明确村务支出“一支笔”的责任主体,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正确行使经济自主支配权和财务管理权,保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

2、完善制度保障。一是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民主监督机制,加强村级监督机构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同时规范民主评议制度,将与村级财务管理相关的人员,均纳入民主评议的范围,接受党员、群众的民主评议;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定期通过固定公开栏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计划、各项收入支出、资产资源、债权债务、收益分配情况以及一些需专项公开的内容,加大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查漏补缺。

3强化监督职责。一是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村干部的廉洁自律和法纪意识,督促自觉做到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基础管理,抓好业务指导;三是坚持惩防并举,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预防和惩治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资料来源:区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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