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随着年龄增长,医疗、养老等问题日益暴露,农村失独家庭帮扶政策欠缺,亟待改善。
目前,农村失独家庭面临的困境包括:
1、精神上缺乏定期关心。目前镇计生站仅能保证在春节、中秋、端午和重阳四个传统节日对失独家庭进行慰问走访,其他时间很难组织有计划、长期性的慰问关怀活动;镇设有“爱心之家”
失独家庭专项关怀活动室作为阵地开展相关活动,但失独家庭分布在镇(街道)不同村委(社区),距离较远、集中活动不方便,实际效果不大。
2、计生志愿者缺乏专业技能培训。失独家庭由于家庭变故,往往心理脆弱情绪不稳定,需要专业人员进行疏导、关怀。计生志愿者大多缺乏专业技能,工作开展多数处于“摸石头过河”,方法不当也极易引起失独家庭抵触情绪,导致工作无法开展。
3、生活缺乏可持续性保障。表现在:一是缺乏专项扶持政策。目前仅有每人每月500元的救助金发放政策,其他保障性政策完全空白,为今后养老等问题埋下了隐患。二是无法纳入低保保障。失独家庭基本都还有工作,月收入大部分都超过低保要求,游离在低保边缘范围。但无子女的家庭特殊性又使他们与普通低保边缘家庭在生活保障上不能相提并论。
4、医疗负担重。由于无子女导致家庭风险应对能力极其脆弱。尽管都参加医保或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面对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疾病仍旧压力巨大。
5、养老问题存在困境。失独家庭夫妻双方都还在,不愿意前往养老院养老。但随年龄增长,今后还是需要专人照顾。目前养老院费用超出失独家庭能力承担范围,没有政策照顾,失独家庭经济上无法承担养老院养老费用。失独家庭基本在村(社区)拥有房产,如果不放弃房产,无法转变为五保户由村委(社区)进行养老。
建议:
1、建立健全失独家庭保障体系政策。从医疗、养老等方面给予失独家庭相应的政策照顾。
2、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社工服务队伍。加强专业社工配备比例,鼓励相关工作人员考取相应资质,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定期组织专业社工上门为失独家庭服务。
3、倡导社会组织介入做好失独家庭关怀工作。探寻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共同开展失独家庭关怀工作,落实精准帮扶,有安排、有监督,确保所有失独家庭享受社会温暖。
4、积极试点以房养老等方式,或者建立失独家庭养老社区。考虑到失独家庭特殊性,采取有别于养老院的集中养老模式,给予专门的政策支持和优惠,确保失独家庭老有所养。
5、引导失独家庭结合实际进行创业,并给予政策扶持。贴近农村失独家庭实际情况,引导、扶持他们进行自主创业,给予政策照顾与支持,促进失独家庭拥有持续增长的收入,保障正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