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协资料 > 规章制度 > 内容 今天是:
 
关于印发《2015年政协新北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镇(街道)政协工作委员会及委员履职量化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6 浏览次数:  字号:〖
 

各专门委员会,各镇(街道)政协工作委员会:

《2015年政协新北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镇(街道)政协工作委员会及委员履职量化综合评价办法》经区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实施。

政协常州市新北区委员会

2015年2月4


2015年政协新北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镇(街道)政协工作委员会及委员履职量化综合评价办法

为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镇(街道)政协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工委会)在政协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和全体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切实提升专委会、工委会和全体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对专委会、工委会和委员履职情况实行量化管理和进行客观、综合的评价,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新北区政协专委会、工委会工作综合评价档案

1.全面记录专委会、工委会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调研、视察和提案撰写等履职情况,区政协委工委分年度对专委会、工委会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建立综合评价档案。

2.专委会、工委会工作考核项目及分类

专委会、工委会工作考核项目分为计划总结、组织活动、开展调研、建言献策、服务全局、自身建设6个方面。项目中包括基础分值、奖励分值、扣减分值,总分达到85分为合格,95分以上可参加年度评先评优。

1)基础分值项目包括:全年工作总结、计划;按要求参加区政协和本委组织的活动;完成调研报告、集体提案、委员个人提案、社情民意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工作得到认可;自身建设情况等。

2)奖励分值项目包括:本委活动超过2次,活动有创新、有特色、效果好;调研报告获奖或被市级以上刊物录用;提案或社情民意信息获优秀表彰;宣传稿件被录用超过2篇;委员形象好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3)扣减分值项目包括:不配合区政协组织的活动,本委委员参加活动出席率低于70%;未完成调研报告、提案、社情民意和宣传信息报送工作;未完成区政协交办的工作任务,自身建设未达标准,委员形象和履职能力未达要求。

二、建立新北区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综合评价档案

1.全面记录区政协委员参加区政协和各专委会、工委会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调研、视察和提案撰写等履职情况,由各专委会、工委会根据本委委员日常履职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评价,每年年底由区政协委工委扎口汇总,分年度建立委员履职综合评价档案。

2.委员履职评价项目及分类

委员履职评价项目分为参加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参加调研视察活动、撰写提案、调研报告和社情民意信息、自身建设、参加政协常委会议等方面,项目中包括基础分值、奖励分值、扣减分值;委员总分达到75分为合格,95分以上可参加评优;常委总分达到85分为合格,105分以上可参加评优。

1)基础分值项目包括:按时出席全体会议;按时出席专题会议;参加调研视察活动;主笔或参与撰写提案;撰写社情民意信息;树立良好形象,作出表率;政协常委按时参加常委会议。

2)奖励分值项目包括:参加政协活动超过2次;主笔或参与撰写调研报告;主笔或参与撰写的调研报告被区委、区政府采纳并吸收转化为政策措施,被市、区政协表彰,被市级以上刊物录用;主笔或参与撰写2件及以上提案或社情民意信息;个人提案被区政协列为重点提案,个人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被区政协评为优秀;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政协常委积极参加区政协安排的其他工作。

3)扣减分值项目包括:不按时出席全体会议和全体会议期间的讨论或其他活动;不按时出席区政协、各专委会、工委会组织的专题会议;不按时参加调研视察活动;未完成或参与提案撰写;未上报社情民意信息;政协常委未按时参加常委会议。

三、建档要求

1.综合评价实行一委一档和一人一档。档案自2013年起开始建档,使用至本届专委会、工委会和委员任期结束。

2.每届进行一次届终归档。对于连任或任期不满一届的委员,根据其实际任期归档。

3.《新北区政协专委会、工委会工作综合评价分值测算表》信息档案,作为年终专委会、工委会工作评优的依据。

4.《新北区政协委员履职评价分值测算表》信息档案,作为委员人事档案归档,并作为委员履职评价依据。

5.各专委会、工委会每年年末汇总委员年度履职工作量化综合评价信息,结合本委工作形成书面报告。

6.区政协办公室每年年底将各专委会、工委会和委员上年度履职工作量化评价结果发给各委负责人,并由各委负责人将委员履职评价结果告知委员本人,如对履职评价结果有异议,应自结果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各委负责人出示相关证明,经区政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调整。

四、评价结果运用

1.为区政协开展各项表彰活动提供依据。

2.对当年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专委会、工委会负责人和委员,由主席会议指定专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常委和委员,将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统战部协商并提交政协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劝退,同时撤销其委员资格。

3.为区政协换届时提出新一届委员人选提供依据。

五、信息录入

1.《新北区政协专委会、工委会工作综合评价分值测算表》综合信息档案,由各专委会、工委会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并整理好台账,及时进行记录。

2.各专委会、工委会应根据各类履职工作要求,在委员履职后的3个工作日将委员履职情况如实录入《新北区政协委员履职评价分值测算表》信息档案。

3.委员履职工作量化评价信息的录入工作:属区政协组织的会议活动等履职工作的,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属各专委会、工委会组织的会议活动等履职工作的,由委员所在专委会、工委会负责;属交叉参加会议活动等履职工作的,由牵头单位负责。

附件:1.新北区政协专委会、工委会工作综合评价分值测算表

2.新北区政协委员履职评价分值测算表


附件1

新北区政协专委会、工委会工作综合评价分值测算表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计划总结

10

按时上报总结、计划得10分,未按时上报每项扣5分。

组织活动

20

1.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各类活动得10分,无故缺席1/次扣1分。

2完成本专委会、工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2次得10分,缺1次扣3分。出席率低于70%每次扣2分。

开展调研

15

完成调研报告(论文)得15分,未完成不得分。

建言献策

27

1.完成集体提案10分。

2.完成个人提案10分(各专委6件;各工委8件,其中春江、孟河各10件,均以提案委立案为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3.完成社情民意信息7分(每位委员1条),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服务全局

10

1.完成区政协交办的任务得5分,有差距酌情扣分。

2.“四服务”意识好,工作认真扎实,得到区政协认可得5分,有差距的酌情扣分。

自身建设

18

1.制度完善,台账齐全,有专人负责得6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2.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得3分,工作有差距酌情扣分。

3.向区政协网站投稿(包括向政协其他媒体投稿)并被录用2篇得4分,每少1篇扣2分。

4.委员作用好、形象好得5分,凡因委员履职评价得分不合格或因委员个人原因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有1人扣2分。

基础分值合计

以各专委、工委为主体

组织活动超过2次的

1.每增加1次活动加1分。

2.活动有创新、有特色、有效果并及时上报活动信息的再加1/次。

调研报告超额完成

每多完成1篇调研报告加5分。

调研报告获奖或转化为成果

1.调研报告被区委、区政府采纳并吸收转化为政策措施的加5分。

2.调研报告(论文)被区政协评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被市政协评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3分、2分;被全国、省、市政协刊物录用,分别加8分、5分、3分。

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超额完成

提案每多立案1件加2分;社情民意每多上报1条加1分。

优秀提案、优秀社情民意

1.被区政协评为优秀和列为重点督办的提案,每件加3分(不重复加分)。

2.被区政协评为优秀的社情民意信息,每条加2分。

宣传稿件录用

区政协《建言与献策》简报、市政协、省政协等刊物上每录用1篇信息分别加1分、2分、3分。

委员受到表彰和奖励

委员或委员所在单位(委员为法人代表)受到国家、省、市(市委、政府)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奖励分值合计

总分合计

说明:1.专委会、工委会总分85分为合格,总分95分以上方可参加年度评先评优。

2.专委会、工委会应将活动情况记录表及时归档,并报区政协办公室备份,全年活动台账上报截止日为每年1210日。

附件2

新北区政协委员履职评价分值测算表

评价内容

分值

得分

全体委员会议

40

1.按时参加开幕大会得10分,请假经批准同意的,扣3分,未请假缺席的,扣10分;按时参加闭幕大会得10分,请假经批准同意的,扣3, 未请假缺席的,扣10分。

2.按时参加全体会议期间其他会议、讨论和活动得20分;请假经批准同意的,扣1/次;未请假缺席的,扣2/次。

全体委员专题会议

20

1.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全体委员专题培训或学习得10分,请假经批准同意的,扣3分;未请假缺席的,扣10分。

2. 参加2次专委会或工委会组织的委员活动得10分;请假经批准同意的,扣2/次;未请假缺席的,扣5/次。

参加调研视察活动

10

参加1次区政协或专委会、工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得10分,请假经批准同意的,扣3分;未请假缺席的,扣10分。

撰写提案、社情民意信息

20

1.主笔撰写个人提案1件得15分,联名或附议完成得5分。

2. 主笔撰写社情民意信息1条得5分。

自身形象建设

10

积极服务社会,树立良好形象,发挥表率作用得10分,因自身原因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扣10分。

政协常委会议

10

每缺席一次扣1分。

基础分值合计

参加区政协或本委活动超过2次的

参加区政协或专委会、工委会组织的协商会、听证会、座谈会、学习及视察调研活动,2次以上加1/次。

主笔或参与撰写调研或考察报告

主笔撰写完成调研报告或理论研究文章1篇加10分,参与撰写调研报告或理论研究文章1篇加5分;

调研或考察报告被采纳或受到表彰

调研报告被区委、区政府采纳转化为成果的主笔人加5分;被区政协评为一、二、三等奖,主笔人分别加3分、2分、1分;被市政协评为一、二、三等奖主笔人分别加5分、3分、2分;被全国、省、市政协刊物录用,主笔人分别加8分、5分、3分。

主笔超额完成的提案、社情民意信息

主笔撰写1件以上提案,每增加1件加5分,联名或附议每增加1件加1分(联名或附议的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主笔撰写1条以上社情民意信息,每增加1条加2分。

提案或社情民意列入重点督办或受到奖励

被区政协列为重点督办或评为优秀的提案,主笔者加3分(同一件提案不重复加分);被区政协评为优秀的社情民意信息,主笔者加2分。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视当年度委员个人捐款及参与慈善活动情况酌情加分。

常委参加其他活动

常委积极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其他活动,加2/次。

奖励分值合计

总分合计

说明:1.委员履职评价总分75分为合格,常委总分85分为合格;委员总分95分以上、常委105分以上方可参与年度优秀政协委员评选。

2.各专委会、工委会应及时将委员的活动分值记载入评价表中,履职评价表后需附加减分依据,上报截止日为每年1210日。

资料来源:区政协办

地址:中国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号 邮编:213022 电话:0519-85127621 E-mail:xbzx@xbzx.gov.cn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州市新北区委员会 苏ICP备06051962号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