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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政府职能,发挥社会组织 在社会治理中作用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5-04-16 浏览次数:  字号:〖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是社会管理体制的巨大变革。社会治理的一个价值取向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让更多的人享受发展的果实,真正把社会的活力激发出来。“治理”相对于“管理”,更多的强调要引入社会力量,要让社会组织和公众更多的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由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是双向的互动模式,更具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当前,新北区已经进入深化改革的新阶段,要创新社会治理,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区政协课题调研组进行了深入调研,从回答好“为什么做”、“谁来做”、“怎么做”三个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首先,要解决好“为什么做”的问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是经济体制的改革,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正确处理好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当前,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主要基于三大背景:

一是基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新要求。《决定》指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我区现有在民政部门备案登记的社会组织860个,注册登记的有210个,其中社会团体14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1个。社会团体中,社区社会组织93个,行业协会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民办学校9所,民办养老机构10个。如何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科技、社区管理、文化、公益等方面的协助作用,是我区当前亟需思考和解决的社会治理体制问题。

二是基于政府转变职能的客观需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改变当前“大政府、小社会”的格局现状,建设群众满意的有限型、服务型政府。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把一些群众自己能办的事交给群众,把一些社会组织能办的事交给社会组织,降低社会治理和服务成本,减少社会治理中可能出现的摩擦,不断促进社会健康科学发展,人民群众才能真正得实惠,社会治理才能更加有序、更加和谐。

三是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高新区成立22年、新北区成立12年以来,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还不高。如何协调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关系、调节好经济增长和群众幸福之间的关系,就是要充分发挥好“社会”这个桥梁作用。当前,我区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着缺规划、缺政策、缺资金、缺平台、缺机制、缺人才的“六缺”困境,急需学习无锡、苏州、上海等周边地区的发展经验,立足我区河海街道H5次方公益空间的发展基础,先试先行,进而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诚信自律、作用显著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其次,要解决好“谁来做”的问题?

十八大报告在论述加强社会建设的时候,特别强调:“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在社会治理体制问题上,要牢固树立“社会本位”的理念和原则,正确处理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四者的关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形成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结合我区实际,建议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区委的引导作用。当前,我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尚属起步阶段,建议区委要高度重视,将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等内容纳入区委全委会工作报告,规划全区社会组织发展目标、内容和措施,尽快制定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为社会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2007年,上海市就将“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纳入党代会重要内容。

二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要进一步梳理职责,简政放权,把应该管的事情牢牢抓在自己的手里管好,把应该由社会、公众管的事情交给社会和公众。建议区政府要迅速组建领导班子,从场地、资金、人才等方面对社会组织发展给予支持和扶持,对社会组织的运行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绩效评估,并形成机制。温州市通过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由“政府直接提供、直接管理”转变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监管”,既为社会组织发展拓展了空间,又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三要不断激发社会的协同作用。社会组织是社会协同的基础,引导和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才能使其在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好协同作用。无锡市滨湖区启动的公益创投、社区服务特色品牌建设活动及公益嘉年华活动,统一规划和扶持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实现了政府、社会、企业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联互补互动,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在经济发展、公益慈善、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领域的积极作用。

四要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社会发展应当倡导以人为本,通过公众广泛参与社会治理来实现社会包容、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社会治理的每一个层面都与公众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只有公众才能更深切地了解社会治理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利益诉求,只有公众才能更真实地检验每一个管理决策对他们现实生活的影响。2012年,广东省佛山市容桂街道在社区矫正和信访工作中引入社会组织,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有效协助政府减少和化解矛盾,取得了显著成效。

最后,归根结底要解决好“怎么做”的问题?

1.厘清职责边界,推进社区减压增效。调研组到小黄山村、燕兴社区等村(社区)进行了调研,普遍反映当前村(社区)的沉重负担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个条线平台太多,平台录入的工作量较大,且信息、资料大多重复,浪费人力、精力;二是考核评比的指标设定不切合基层实际,多头负责,对台账资料要求太高;三是各个条线的日常、琐碎事务较多,比如各类会议、城市长效管理等,牵涉了社区人员的大量精力。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政府尤其是村(社区)一级,承担着一大堆社会事务,样样都得管,但样样都管不到位,由此造成社会治理“错位”、“缺位”、“越位”问题越来越突出。只有进一步厘清社区职责边界,推进社区去行政化改革,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主动参与社区治理、承担部分社区公共服务职能,减轻村(社区)负担,使其职能回归到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上来,真正建立起“小政府、大社会”的良性社会格局。

2.突出培育重点,以先行优势带动全局。一是从区域上来看,要在东部街道、社区率先发展。从镇(街道)、村(社区)调研了解的情况看,目前东部街道、社区由于城市化发展进程较快,对发展社会组织的需求较大;而中西部镇、农村由于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居住人口比较分散、农村村民对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也不是很明显,比如居家养老、助餐服务等在农村尚未形成需求。另外,东部街道、社区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尤其是河海街道,在燕兴社区建立的H5次方公益空间,工作面积160平方米,目前已有18家社会组织入驻。该公益空间就是社会组织孵化平台的雏形,建立以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社区居民满意度也较高。二是从发展内容来看,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建议我区要结合发展实际,借鉴温州、上海、苏州等地的发展经验,立足八大专题园区及产业发展需求,建立相应的行业协会,并将行业标准制定、价格协调、资格审查、技术标准评定等职权真正下放给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信息沟通、行业培训、技术咨询、对外交流、商贸活动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同时,也要注重发展慈善公益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扶贫救助、消防宣传、协调矛盾、居民自治等方面的作用,动员社区居民主动参与到社会组织的建设中来,在享受社会组织带来服务的同时,也为社会组织发展出一份力,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3.搭建孵化平台,形成“三级联动”格局。要将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纳入全区发展规划,建立起区、镇(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格局。首先,本着交通便利、群众方便的原则,用房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结合当前常高新集团梳理的空置房产,做好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平台选址工作。其次,各镇(街道)可以通过梳理当前空余安置房,选择合适的地点作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同时,要在新建商品房和安置小区的整体规划中,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纳入公建用房的配套中,安排民政部门参加验收,确保公建配套用房选址的科学合理和实用性。

4.设立专项资金,发挥导向作用。首先,建议建立“财政支持为主、费随事转、有偿服务、部门联建、社会赞助”等多元化的社会组织发展资金筹措机制。设立区、镇(街道)财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扛杆作用,主要用于重点社会组织的扶持培育、人员经费、项目奖励、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奖励。其次,通过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加公益创投,积极争取省、市公益创投资金,同时,区级及各镇(街道)也要通过财政专项和慈善基金会等来源设立公益创投配套资金,支持公益创投项目的实施。2012年,江苏省启动“公益创投”,首批投入500万;2013年,江苏省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服务创投大赛,120个左右的社区公益项目共获得超过1000万元的扶持资金。今年,常州市也首次拿出100万元作为公益创投资金,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公益服务。区民政局及各镇(街道),要发挥好组织引导作用,从“功能性、有效性、便民性”出发,引导社会组织有针对性地设计公益创投项目,争取各级资金支持。

5.坚持内培外引,加大专业社工人才储备。社会工作人员是创新社会治理、开展基层社会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是新时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为民服务能力的内在要求。一是建立社工人员培养机制。建议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由区民政局牵头,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库,有针对性的举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辅导,动员他们积极参加职业水平考试,定期组织社会组织带头人交流分享工作经验,不断提供社工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二是加大专业社工人才的引进力度。当前我区社工人才比较紧缺,全区通过国家职业社会工作者考试的仅50余人。建议区委、区政府与常州本地高校建立社工人才培养合作关系,由学校组织在校应届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知识学习和培训,通过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的优先推荐到社区工作。三是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为吸引、留住社工人才,建议参考无锡滨湖区的做法,出台奖励措施:凡在社区一线的专职工作人员,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关等级证书,每月可享受5001000元不等的职业资格补贴。

6.大胆探索创新,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一要推进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直接登记制度,建议在降低准入门槛的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形式,加强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推动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二要加强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建设。社会组织不同于政府和企业,既没有行政权力,也不以营利为目的,所以,要建立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就要做到三个“透明”:一是财务管理要透明,二是收益分配要透明,三是物资管理要透明。三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建议按照民政部出台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建立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评估结果分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对评估等级在4A级及以上的给予奖励和政策扶持。四要建立“三社联动”机制。建议要以社区为平台,以社工为核心,以社会组织为抓手,广泛动员社区居民、能人专家等积极参与到社会组织中来,推动社会组织之间、各个利益群体之间、各种社会力量之间良性互动,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良好社会治理新格局。五要探索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4月份,常州市体育局率先公布了2014年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共有业务培训、群体赛事、健身活动、管理服务和设施建设等5大类22项。建议区委、区政府转变观念、统一思想,从社会角度来看待购买服务,学习借鉴上海、无锡等地的经验做法,敢于“动刀”,勇于“放权”,从教育、养老、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入手,在有基础的街道、社区试点购买,边试边改,逐步扩大购买的领域和范围。

(课题组成员:汤建龙、王雪明、徐兴洪、苏传瑾、揭新、朱华明、陈华兴、李丹菊)

资料来源:区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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