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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基层慈善基金会的思考与建议
发布日期:2013-05-06 浏览次数:  字号:〖
 

关于发展基层慈善基金会的思考与建议

西夏墅镇地处常州最西部,全镇贫困人群较多,仅低保和边缘户就占到全镇总户数的10%,在大病救助、困难救助、上学救助等方面矛盾较为突出。如何发展基层慈善基金会,缓和西夏墅镇的贫困问题,该镇政协工委会谢小荣委员就该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思考。

一、西夏墅慈善基金会的发展

2010731,西夏墅镇成立了全区第一家镇级慈善基金协会。20117月,经省民政厅核准,名称由原来的“西夏墅慈善协会”变更为“西夏墅慈善基金会”,成为全省首家镇级慈善基金会。目前,基金总量已经达到2378万元,成为常州唯一基金总额超过2000万元的基层慈善机构,每年可直接用于帮困的资金达170万元。

2012年,该慈善基金配套市大病救助金26.8万元,临时救济金52.18万元,助学金6万元,受助人数达384余人,共计发放救助款109.98万元,为那些在贫困中挣扎的家庭带去了福音,点燃了他们的希望之火,帮助他们渡过了困难期,在全镇营造了传播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推动扶贫救助的浓厚氛围。

二、基层慈善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慈善事业属于社会第三次分配的一种形式,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必要条件之一。但是,受到镇级经济条件和人民慈善意识的限制,基层慈善事业没能在基层社会发展中起到更大的作用。经调研和分析,基层慈善事业发展还存在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1.认识误区影响公众参与度。当前,还存在‘误读’慈善的现象,把慈善看成是虚伪的东西,甚至认为发展慈善事业会给政府抹黑,会让人产生政府不作为的误解;也有人认为,我过得并不好,比我条件好的人都没捐助,凭什么我要捐助;还有人怀疑,那些作出捐赠的企业家都是有自己不可告人的企图。此外,一些慈善组织及从事慈善工作的人员,也只将慈善工作视为普通的工作之一,对慈善的意义认识不足,这些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了公众对慈善事业的参与度不高。

2.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不高。目前,各级政府比较注重行政监督,仍然采用行政手段而非法制手段管理各类慈善组织,即使明文规定了慈善机构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但区红十字会和慈善会在具体工作中仍带有较浓的“官方”色彩,机构工作人员的意识目前还难以脱离“二政府”的惯性和氛围。一些慈善机构管理上存在漏洞,缺少必要的监督、审计,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善款使用随意性大,降低了慈善机构的公信度,挫伤了公众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3.成本困境制约慈善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管理办法》和《公益事业捐赠法》中明确规定,慈善活动的成本只能“在利息等收人中按照国家标准开支”。这就意味着,当某公益机构“利息收入”很少或者没有时,该机构将会陷入财务困境。勿容置疑,要保证慈善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一定的工作成本。由于宣传不到位,部分公众对‘成本’一说尚难以接受,认为慈善成本应该由慈善组织在善款之外消化。因此,成本问题已成为制约慈善事业能否良好运行、能否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之一。

4.慈善组织的行业管理滞后。目前,慈善款的募集和运用存在“多渠道”现象,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可以在区内直接募集慈善资源。正是因为这种“多渠道”,许多具有善心的机构和个人,时常遭遇“重复捐赠”、“捐赠举牌”和“捐款排名”的尴尬和烦恼,对他们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和负担。此外,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只适用于货币捐赠,实物捐赠还不适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捐赠者的意愿。

5.慈善组织不健全且人才匮乏。慈善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作,需要有较强的责任心、爱心和耐心,尤其需要一批有开拓意识、专业知识、社会责任感的青年人才参与进来。目前,西夏墅镇的慈善基金会工作人员大多是一些部门的兼职人员,专业素养欠缺,工作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发展基层慈善基金会的建议

如何促使基层慈善基金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建议充分发挥民间力量,提高社会组织的自治能力,倡导、鼓励、扶持各类慈善机构开展慈善帮扶。

  (一)倡导慈善理念,营造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宣传慈善精神。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慈善精神,传播慈善理念,提高公众对慈善的认知。建议将慈善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内容,教育部门在德育课程中应增加慈善的内容,学校将慈善教育纳入校本课程的公民教育体系之中,培养学生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感,推动慈善公益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激励慈善行为。对在慈善事业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集体和项目,要大力表彰和宣传。建议结合大型文体活动召开慈善晚会,一方面通过慈善义演,加强宣传力度;另一方面通过慈善表彰,设立“慈善奖”、“捐赠特别奖”等奖项,激励更多的人、集体参与捐赠;第三,通过面向公众进行慈善捐赠,倡导人人参与、共献爱心的慈善义举。

三是弘扬慈善文化。通过各级政府的大力倡导,激发社会公众的慈善热情,让慈善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使“爱人者人恒爱之”和“我慈善、我快乐”成为一种现代生活观念,营造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

  (二)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的软环境

  一是制定扶持政策。要积极探索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慈善募捐管理办法,编制慈善事业发展纲要,争取在税收或财政优惠政策方面有所突破。建议区民政部门要积极会同财政部门对慈善组织收益部分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研究,提出有实质性的策略和措施。

  二是培育慈善组织。要积极扶持发展慈善组织,适度发展劝募类的慈善组织,鼓励发展社区服务类的慈善组织,加大对非公募基金会培育发展的力度。慈善组织要重点加强能力建设、内部管理,确保低成本运营,持续提高运行效率,提升社会动员能力。可尝试引入第三方机构,围绕慈善组织资金运营、项目评估、信息披露等方面开展监督审计,促进慈善组织透明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度。

  三是搭建慈善平台。改变慈善劝募依赖单一行政动员的方法,建议可通过“公益信托”、“专项基金”、“网上捐赠”等慈善募捐新渠道,搭建适合企业、公民、个人奉献爱心的平台。要培育和营造劝募环境,尝试推行联合劝募等新机制,提高募捐的影响力、动员力。建立慈善组织交流机制平台,加强对事关慈善事业发展问题的研究,鼓励创新,有效促进和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三)增强监管能力,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监督面向公众的社会募捐。遵循公开、公平、透明、有效的原则,建立严格的项目评估和审核流程,加强善款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坚决制止各类违法及不规范募捐行为,明确慈善捐赠接受的主体,完善法定公益性慈善组织的审批、备案、通报等工作制度。

  二是监督慈善捐赠行为。研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有效监督企业、组织和个人慈善捐赠行为,以保障捐赠人捐赠承诺的兑现,避免慈善欺诈等不良事件的发生。

  三是监督善款使用。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决算管理,切实提高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益。形成项目资金的追踪和反馈机制,推进内部项目核算。慈善组织应主动定期公布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西夏墅镇政协工委会   谢小荣)

 

资料来源:区政协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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