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常州市新北区委员会 评选表彰优秀调研文章办法 (2011年12月27日区政协二届十九次常委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的创造性,继续把调研工作做深做实,做出新意,创出特色,扩大政协调研工作在全区发展大局中的影响,使参政参在点子上,议政议在关键处,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优秀调研文章的评选条件 一、遵循科学发展观指导理论研究和实事求是的调研要求,能够选择常州市、高新区(新北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为切入点。 二、调研文章应立论鲜明,建言有力。对进一步提高政协工作水平提出有参考价值意见和建议,所提观点应以有利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前提,做到有理有据,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要有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 三、调研文章应材料充实,有详有略。反映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得来的第一手资料,全面总结全区情况,以系统论、大局观来研究解剖重点,力求深入浅出,以点带面。 四、文字表达通畅,论点准确,论证充分,提出的建议符合客观规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第二条 优秀调研文章的评选范围 一、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当年撰写的政协调研文章。 二、各专委会、各镇(街道)委员联络组、各界别推荐报送的调研文章。 三、对参加过上级组织的调研文章评比并获奖的,及区委下达专题调研课题的调研文章,设立特别奖,不参与本次评比活动。 第三条 优秀调研文章的评选程序。 一、评选优秀调研文章由政协办公室具体实施。 二、政协办公室根据报送中共新北区委、区政府调研文章的反馈情况,提出初步评审意见。 三、主席会议对初审意见进行审议确定。 第四条 优秀调研文章的表彰奖励办法 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优秀调研文章每年评选一次,评选设定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5篇,在全会期间予以表彰,对优秀调研文章的执笔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第五条 本办法,自区政协常委会通过后实施,由区政协常委会负责解释。 资料来源:区政协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