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专委会、联络组工作考核的意见 (2011年2月24日) 为了充分发挥各专委会、联络组(以下简称委、组)在政协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和全体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委、组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切实提高委、组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调动全体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使委、组工作更好地体现政协的优势和特点,现就对委、组工作的考核,在总结前两年考核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条 考核内容 按照“重点突出、易于操作、正面激励、注重实效”的原则确定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部署全年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深入进行专题调研;广泛征集和撰写提案及社情民意信息;服从、服务于发展大局和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详见考核细则。 第二条 考核方法 委、组工作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届中、届末评先表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 一、年度考核。在每年度的十二月底前完成,凡考核得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的为年度先进委、组;凡考核得分在85分(含本数)以上,不满95分的为年度合格委、组。考核结果于年末发文通报。 二、届中、届末评先表彰。每两年评先一次,分别在第三、五次全会上予以表彰。凡届中、届末前两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先进的委、组,或两年平均分达到95分(含本数)以上的委、组,在届中、届末评先时表彰为先进委、组,其中考核总分达到前三名的委、组,表彰为优秀委、组。 第三条 考核组织 一、自我测评。由各专委会、联络组负责。结合全年工作情况、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我测评。 二、综合考核。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结合各委、组自我测评结果,对照考核细则及委、组的工作实际成效进行综合考核。 三、集体审定。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汇总考核结果,提出先进单位建议名单,提交区政协主席会议进行评议审定。并按规定予以书面通报和表彰奖励。 第四条 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对各委、组上报的年度工作计划的考核,以当年三月份召开的委组工作会议上报的计划为考核依据。 二、关于对各委、组的活动组织情况考核。凡属区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各委、组组织的工作会议、专题视察、调研等活动,出席率不能低于70%,各委、组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原则上不考核出席率。 三、关于每年提案数的考核:以本年度向区政府提交办理的提案数(集体和个人)为本年度的考核统计完成数。 四、对各委、组交叉兼职委员提交的提案、社情民意和调研报告(论文)的考核,以报送单位为依据计算,双方不重复计分。 五、对各委、组服务大局和委、组负责人工作的考核、由各分管主席按照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进行考评。 六、台账资料主要考核: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委、组活动台账。其中委、组活动台账主要包括:活动安排表、参加人员签到表(本人签字)、调研文章材料、提案材料、社情民意材料、上报的信息材料、委员受市以上(包括市)表彰文件,年度工作自评表等8个方面组成。 七、关于对委员(单位)受到国家、省、市表彰先进的加分考核:凡属获得国家的有关部门表彰、按省级标准加分;凡属获得省的有关部门表彰,按市级标准加分。 八、关于对委员形象的考核:以相关单位和部门提供的情况为依据进行考评。 九、此前区政协出台的有关委、组工作考核文件与本文件有冲突之处,均以本文件为准。
区政协专委会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 具体要求 | 考核标准 | 计划总结 (10分) | 按照区政协对全年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本专委会的工作实际,年初制订好科学、合理、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任务、工作分工、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年终写好总结材料。 | 1、按时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得5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以当年3月份委组工作会议上报的计划为准。 2、按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得5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以本年度11月30日上报的总结材料为准。 | 组织活动 (20分) | 积极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各类活动、做到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突出以“专人、专业、专题”为主,全年开展二次考察、视察活动和本专委确定的其他相关活动,做到活动主题明确、组织工作周密、活动成效明显。 | 1、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各类活动得10分,无故缺席1人/次扣1分。 2、完成本专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得10分,缺1次扣3分。出席率低于70%每次扣2分。 (1)每增加1次活动加2分。 (2)活动有创新、有特色、效果好并及时上报活动信息的加3分/次。 | 开展调研 (15分) | 充分发挥各专委会委员的人才智力优势,认真组织委员按界别或分专题调研小组集中开展专门调研,全年提交1篇具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论文,包括理论研究会的调研报告(在调研报告基础上写出提案)。 | 1、完成调研报告(论文)得15分,未完成不得分。 (1)每多完成1篇调研报告加2分。 (2)调研报告被区委、区政府采纳转化为成果的加5分。 (3)调研报告(论文)被区政协评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被市政协评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3分、2分;被全国、省、市政协刊物录用,分别加8分、5分、3分(三项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分计)。 | 建言献策 (27分) | 围绕全区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结合本专委会的优势和特点,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完成撰写提案任务,及时、准确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详见计划书)。 | 1、完成集体提案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 2、完成个人提案得1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1)每多完成1件提案加1分。 (2)被区政协评为优秀提案的每篇加2分。 (3)被区政协列为重点落实的提案,每篇加3分(两项不重复加分,按高分计)。 3、完成社情民意信息得7分,每少完成1件扣3分。 (1)每多完成1篇社情民意信息加1分。 (2)被区政协评为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的,每篇加2分。 | 服务全局 (10分) | 充分体现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优势,为全区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目标,做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等工作,切实履行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职能机关、服务于乡镇和基层群众的承诺。 | 1、完成区政协交办的任务得5分,完成任务有差距按比例扣分。 2、“四服务”意识好,服务工作实,得到区政协认可得5分,有差距的酌情扣分。 | 自身建设 (18分) | 以提升专委会工作水平、发挥委员作用、树立良好形象、体现履职成效为重点,切实加强专委会的各项基础工作和委员的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委员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委员在改革、发展、稳定和团结、和谐、自律等方面的表率作用。 | 1、制度完善,台帐齐全,有专人负责得6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2、专委会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得3分,工作有差距酌情扣分。 3、向区政协网站投稿(包括在其他媒体上投稿)并被录用,达到要求得4分,每少1篇扣2分。每多1篇录用信息加1分。 4、委员作用好、形象好得5分,凡因委员自身原因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有1人扣2分。委员或委员所在单位(委员为法人代表)受到国家、省、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
注:1、考核中的减分,统一以本项次的规定分值为限额。 2、考核中凡属应上报的资料,统一以上报材料为考核依据,资料上报截止日为11月30日。 区政协联络组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 具体要求 | 考核标准 | 计划总结 (10分) | 按照区政协对全年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本联络组的工作实际,年初制订好科学、合理、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任务、工作分工、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年终写好总结材料。 | 1、按时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得5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以当年3月份委组工作会议上报的计划为准。 2、按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得5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以本年度11月30日上报的总结材料为准。 | 组织活动 (20分) | 积极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各类活动、做到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突出以“联络联谊,视察调研”为主,全年开展二次考察、视察活动和本联络组确定的其他相关活动,做到活动主题明确、组织工作周密、活动成效明显。 | 1、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各类活动得10分,无故缺席1人/次扣1分。 2、完成本联络组组织的各类活动得10分,缺1次扣3分。出席率低于70%每次扣2分。 (1)每增加1次活动加2分。 (2)活动有创新、有特色、效果好并及时上报活动信息的加3分/次。 | 开展调研 (15分) | 充分发挥各联络组委员的人才智力优势,认真组织委员围绕民生重点,政情热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在调研报告基础上写出提案)。 | 1、完成调研报告(论文)得15分,未完成不得分。 (1)每多完成1篇调研报告加2分。 (2)调研报告被区委、区政府采纳转化为成果的加5分。 (3)调研报告(论文)被区政协评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被市政协评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3分、2分;被全国、省、市政协刊物录用,分别加8分、5分、3分(三项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分计)。 | 建言献策 (27分) | 围绕区、镇(街道)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结合本联络组的优势和特点,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完成撰写提案任务,及时、准确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详见计划书)。 | 1、完成集体提案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 2、完成个人提案得1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1)每多完成1件提案加1分。 (2)被区政协评为优秀提案的每篇加2分。 (3)被区政协列为重点落实的提案,每篇加3分(两项不重复加分,按高分计)。 3、完成社情民意信息得12分,每少完成1件扣3分。 (1)每多完成1篇社情民意信息加1分。 (2)被区政协评为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的,每篇加2分。 | 服务全局 (10分) | 充分体现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优势,积极为全区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目标,做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等工作,切实履行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职能机关、服务于乡镇和基层群众的承诺。 | 1、完成区政协交办的任务得5分,完成任务有差距按比例扣分。 2、“四服务”意识好,服务工作实,得到区政协认可得5分,有差距的酌情扣分。 | 自身建设 (18分) | 以提升联络组工作水平、发挥委员作用、树立良好形象、体现履职成效为重点,切实加强联络组的各项基础工作和委员的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委员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委员在改革、发展、稳定和团结、和谐、自律等方面的表率作用。 | 1、制度完善,台帐齐全,有专人负责得6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2、联络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得3分,工作有差距酌情扣分。 3、向区政协网站投稿(包括在其他媒体投稿)并被录用,达到要求得4分,每少1篇扣2分。 每多1篇录用信息加1分。 4、委员作用好,形象好得5分。凡因委员自身原因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有1人扣2分。委员本人或委员所在单位(委员为法人代表)受到国家、省、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
注:1、考核中的减分,统一以本项次的规定分值为限额。 2、考核中凡属应上报的资料,统一以上报材料为考核依据,资料上报截止日为11月30日。 资料来源:区政协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