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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委员黄志敏为北郊中学学生作法制讲座
发布日期:2012-11-22 浏览次数:  字号:〖
 


20121121日下午3点钟,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常州分所合伙人、新北区政协委员、民主建国会会员黄志敏、刑事部潘文雅,实习律师陈丹来到北郊中学七年级四班,为学生们进行法制教育。

依据与于老师事先的充分沟通,这次法制教育的形式是举办一次由全班同学参与的模拟法庭。

大成律师事务所精心准备了一起未成年因为要夺回自己的东西而失手将人捅成重伤的案件作为剧本,精心设计了剧本的角色。

为了体现公平性,在选择角色时,采取抽签方式决定同学们的角色,一名审判长、两名陪审员、一名书记员、两名公诉人、一名被告人、两名法警、一名被告人法定代理人、两名辩护人、两名证人。其他人员作为法庭旁听人员。

在大成律师事务所三名律师的指导下,小演员们很快地进入角色。审判长、公诉人等角色全部演绎得到位。

在模拟法庭宣判前,组织者让每位同学上台互动,就案件发表观点。同学们的说法各式各样:受害人自已有过错、被告人是未成年,被告人有自首、应当减刑是辩方的主要观点。不知道法律不能作为免除刑罚的理由、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是控方的观点。还有同学说不代表控辩任何一方,从审判者的角度发表意见。这些观点充分反映了学生们的活跃的思维。

在同学们逐一发言阶段,指导律师们把同学们的发言要点烈写到黑板上,予以总结:

第一,指出同学们虽然年少、未专门系统地学过法律知识,但已经在生活中从父母身上接触到法律知识, 案年的观点意思表达到了,但尚欠准确性。比如在审理宣判阶段是没有“减刑”说法,而是“从轻或减轻处罚”;给予本案未成年“考察期”说法也不准确,应当是“缓刑考验期”。

其次,指出同学们很聪明。总结同学们的所有观点,即可以发现观点很全面了。借此机会,告诉孩子们无论做什么,都要注意倾听他人的发言,这是集思广益的好机会。

第三,指出生活中,不少犯罪是在没有预谋的情况下、在情绪激动失控的情况下发生的,结合生活中插队而引发的斗殴伤害案件以及在看守所拘留人员的悔恨,指出因为控制不好情绪毁前程的后果严重性。

第四,分析受害人本身沉缅于网吧,交友不良的坏处。结合戚墅堰区一起未成年偷卖家中煤气罐的案件,教育同学们要注意交友慎重,提高辩别能力。

    北郊中学对此次法制宣传活动非常重视,是北郊家校互动“微课程”的一部份。


资料来源: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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