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常州市新北区委员会评选表彰优秀调研文章办法 (2007年7月24日区政协一届十八次常委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的创造性,继续把调研工作做深做实,做出新意,创出特色,扩大政协调研工作在全区发展大局中的影响,使参政参在点子上,议政议在关键处,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优秀调研文章的评选条件 一、调研文章应精心选题,紧扣中心。着重研究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中共新北区委、政府关心而又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提升我区经济社会全局发展思路研讨水平。 二、调研文章应立论鲜明,建言有力。所提观点应以有利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前提,做到有理有据,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要有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 三、调研文章应材料充实,有详有略。反映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得来的第一手资料,全面总结全区情况,以系统论、大局观来研究解剖重点,力求深入浅出,以点带面。 第二条 优秀调研文章的评选范围 一、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当年撰写的政协调研文章。 二、各专委会、各镇(街道)委员联络组、各界别推荐报送的调研文章。 第三条 优秀调研文章的评选程序 一、评选优秀调研文章由政协办公室具体实施。 二、政协办公室根据报送中共新北区委、区政府调研文章的反馈情况,提出初步评审意见。 三、主席会议对初审意见进行审议确定。 第四条 优秀调研文章的表彰奖励办法 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优秀调研文章每年评选一次,评选一般分为一、二、三等奖,在全会期间予以表彰,对优秀调研文章的执笔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第五条 本办法,自区政协常委会通过后实施,由区政协常委会负责解释。 资料来源:区政协办公室 |